长汽开财字〔2024〕18号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我局组织开展汽开区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4〕388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检查具体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10月8日。
二、检查范围
选取区内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家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此次检查的范围为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重大问题也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预算单位(部门)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使用管理等情况。
(二)公司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际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需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
财政局统筹领导相关工作,局内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积极准备会计资料便于调阅及认真做好业务解答工作。
1.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财政局认真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及时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选配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人员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督深查透。财政局严格规范执法,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尺度统一,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在检查工作中拓宽检查视角,检查项目需追溯以往年度和延伸检查范围的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有发现、有成果、有实效。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贯通协调。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财政局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与审计、纪检等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减少监管盲区。
附件:《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1日